4、大
大进宿舍那天没啥特别,瘦高个儿,戴副眼镜,安安静静地收拾床铺,像个透明人。直到第一次高数课,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道极限题,全班鸦雀无声,他举手站起来,用一种近乎冷酷的速度把解题过程从头推到尾,粉笔字工整得像印刷体。老师盯着他看了三秒,说了一个字:"坐。"
从此我们知道了,大是个偏科偏到离谱的人。
他的理科是真正的"无敌"级别—高数、线代、概率论,别人啃不下来的硬骨头,他看一遍就会,而且能用三种方法解同一道题。但代价是,他的英语和语文烂得一塌糊涂。四级考了四次才过,作文写出来的句子经常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在用中文思维直接翻译外星语。
更要命的是他的理解方向和英语很差,因为姓王,我叫他哥,他开始没好意思问,快毕业时才问是英语吗,啥意思?
但他有个特质让我们所有人都服气—悟性极高,一旦认准的事,九头牛拉不回来。大二他决定学编程,从零开始,每天泡机房十个小时,三个月后就能写简单的算法。这种执着的劲头,后来成了他最大的本钱。
毕业后他进了哈尔滨娃哈哈做销售。说实话,当时我们都觉得以他的性格,做销售简直是灾难—不善言辞,方向感清奇,跟客户聊天大概率会冷场。但谁也没想到,这一干就是十多年。他从基层业务员做起,靠着对数据的敏感和执行力的死磕,一步步爬到了区域主管的位置。听说他管的那片区域,业绩年年排前三。
大用事实证明了一件事:有时候笨拙的坚持,比聪明的投机管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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